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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初中学历怎么提升学历难学吗?

2021年武夷山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武夷山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报 名

一、报名资格南平初中学历怎么提升学历

1、户籍或学籍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在我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2、报考部分职业院校还须具备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

3、以下对象不得报名:高中阶段的在校生;被职业院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年限未满者;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注意事项:

1、市招生办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严禁考生报考本设区市以外的高中学校(符合我省中考中招有关规定并经我局审核同意的除外)。

2、报名和确认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各有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方便考生报考,并组织专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市招生办予以指导和把关。

3、所有考生需认真填写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错误或通讯方式变化没及时更正造成无法联系、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凡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次年不准报考,并追究有关单位经办人的责任。

4、往届生原则上回原毕业学校报考,确有困难的,也可回户籍地当地中学报考或市招生办报考。

5、五年制高职面试、体检标准等具体规定按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凡报考需体检的学校或专业的考生,均按规定到市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结论交市招生办,凡无体检的考生不得录取需体检的学校或专业。

第二部分 考试与考查

 南平初中学历怎么提升学历难学吗?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全省统一考试科目

1、2021年南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高中阶段的基本依据。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科目等13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科目及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实行省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道德与法治科目与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同场合卷进行;体育学科另设体育实践考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为综合考查考试科目。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设定的除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外的全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现场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制定考试大纲,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不得超标命题。命题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南平市教科院、武夷山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和普通中学要组织学科教师认真研修,理解领会学科课程标准,准确把握学科教学重点难点和知识的深度广度,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创造性使用国家课程教材,创新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探索弹性作业,提升“校本作业”研究实效,切实加强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培养,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将学生运动技能和艺体技能培养落到实处。

三、学科分值、等级记录方式

2021年起中考总分分值为800分。

1、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成绩按卷面原始分记载。

2、物理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90%记载;化学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60%记载;道德与法治、历史2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50%记载;生物、地理2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30%记载;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其中理论考试满分4分,实践考试测试满分36分)。

3、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含体育学科),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 A、B、C、D、E。原则上每个科目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过5%。各科考试成绩和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许核分或核等级,但不查卷。

4、2020年地理、生物2个科目考试成绩达不到D级的学生(2018级初中学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不替换原学考成绩进行折分,重考通过的仅认定为D等级。因休学原因转入2018级、2019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其已获得的地理、生物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30%折算,并划定A、B、C、D、E五个等级计入2021年、2022年中招录取总分和等级。2021年因故并经武夷山市教育局批准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往届生,及转学、复学或回原籍报考以及由省外转入等原因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科目统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参加今年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卷面原始分数30%折算并划定A、B、C、D、E五个等级记载。从省内其他地区转入我市的学生,按转出地中招管理部门出具的当年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认定成绩和等级,用于学生毕业升学。学生毕业当年学科成绩未能达到合格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且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

四、考试、考查的形式

1、文化闭卷笔试科目:语文、数学 、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含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历史。

2、实验操作考试和综合考查考试科目:物理、化学、生物3 门实验操作考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 门为综合考查考试科目,考试形式、方法及要求等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南平市物理实验操作等六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试行)》(南教基〔2020〕19号)进行。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实验操作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体现,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门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和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分A、B、C、D、E五个等级(E为不合格)记载体现,但6门学科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认定上传。教育局教研室应事先制订测试方案并报南平市教育局核准。从2023年起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实验操作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门考试成绩均以A、B、C、D、E五个等级(E为不合格)记载体现和上传,并作为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我市将探索和实施实验操作、艺术学科纳入中考招生录取量化计分科目工作,促进学生艺术素养提升和艺术技能培养,强化实验操作技能提升。各校要加强和落实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规定课程,具体方案由南平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和综合考查考试科目要求实行校际交叉巡视监考,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往届生的实验操作考查与美术、音乐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由教研室指定辖区内学校组织测试。美术、音乐还需结合学生原初中毕业学校出具的平时成绩进行综合评价认定。

实验操作考试和综合考查考试科目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由教研室组织实施。

3、体育实践考试测试工作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教综〔2019〕34号)和《南平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教综〔2020〕38 号)要求,从2021年起,全市实行统一电子化考试测试,由考试中心及德育办落实好考务组织管理和各项保障工作;测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由考试中心负责统一上传,由南平市教育局与其理论考试分数合成后,按五个等级划分记载。

五、中考科目的考试时间

1、2021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25日~27日举行,具体科目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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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道德与法治》科目同场合卷进行,单独一个模块,考试时间合计为100分钟。各学科考试均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2、我市体育实践考试测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4月15-18日进行。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音乐、美术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实验操作与考查考试科目根据南平市要求组织学校具体实施。

六、考点设置

全市共设立3个中考考点,分别是武夷山一中考点、武夷山市二中考点及武夷山市三中考点。

第三部分 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

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月15日上午8时~6月17日下午6时,逾期不再受理。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志愿不允许修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网上志愿补报时间在7月下旬高中录取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志愿设置

1.提前批:南平一中武夷新区高中部及其他经审批允许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学校列入提前批。

2、第一批:普通高中设八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武夷山一中。第三志愿至第八志愿填报武夷山市二中和面向我市招生的建阳外国语学校、顺昌金桥学校和武夷学校。

3.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

4.第三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八个志愿。

三、有关要求

1、2021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分设高中志愿与职业院校两类志愿进行填报。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填报其他高中学校志愿,未被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按高中志愿录取。

2、志愿填报工作由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志愿填报的培训、宣传和指导工作,确保招生政策调整后考生志愿填报准确、及时和有序。《南平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指南》及时分发至每所初中校,学校及时免费分发至各位考生,提高政策宣传、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南平初中学历怎么提升学历了解的有效性和精确度。

3、凡报考需通过面试录取职业院校和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在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面试)志愿栏或第三批中职学校第一至第二志愿栏填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考生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不允修改。在中考报名系统上所填报的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志向和意愿的唯一信息,须确保学校和专业代码选择准确无误,凡错选、漏选、未保存等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5、凡报考需面试学校、专业的考生,考生必须自行了解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6、凡报考招生计划中有注明需体检的学校、专业,应根据当地招生办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相关项目的体检。考试中心应将考生体检表收集并于6月10日前上交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四部分 政策照顾

一、根据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下发2021年起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照顾政策方案的通知》精神,武夷山市2021年起执行如下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享受加3分照顾,至2031年后取消。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享受加3分照顾,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地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享受加3分照顾。

5.驻军部队军人子女2021-2025年享受加5分照顾;2026年起取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在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2021-2025年享受加5分照顾;2026年起取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享受加5分照顾。

8.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获得中央军委表彰(含中央军委机关十五部门、原四总部中,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表彰)、省级及以上军地联合表彰等军人的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的子女享受加27分照顾。

9.烈士子女(含公安烈士子女)享受加50分照顾。

10.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含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的军人的子女)享受加50分照顾。

二、享受和办理照顾政策

1.享受高中阶段招生照顾侦测的对象,仅限于应届初中毕业生。

2.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以量化方式计入中考投档总分。

3.考生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

4.凡享受按政策照顾的考生,必须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提供相关原始证明,经我市有关行政部门确认签字盖章,交由学校汇总公示后,于5月30日前送达市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

5.政策照顾的申请办理,按原规定和程序实施,由市招生办负责落实,并于6月15日前将“注意录取”花名册报送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复核备案,有关证明材料由审核部门备存。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照顾,且在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32分后,再参加择优录取。

7.享受中考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按《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驻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理。原《南平军分区政治部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联【2016】1号)中与本文不相符的内容,按本通知执行。

各校认真做好政策照顾宣传解释工作,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审查负责制,加强加分考生信息公示,确保我市高中阶段照顾政策精准实施和中考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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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建 档

一、应届生档案

1.考生志愿表(电子文档);

2.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日常表现、成长记录袋等原始资料必须在5月下旬上交市招生办;

3.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应具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4.初中阶段就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附有经教育局学籍部门审查核定的学生学籍变动证明;

5.肝功表或体检表(报考有要求体检相关项目的学校、专业的考生)。

二、往届生(含同等学历)档案

考生志愿表(电子文档)。

第六部分 录 取

一、第一批 普通高中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先后录取。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2.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1] 5号)各县(市、区)关于“严格按本县域普职比1:1的要求,确定每所高中的招生计划”和“班生额均不得超过50人”的要求,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1394人。其中:一中统招生计划580人(含实验班80人),定向生计划290人,共12个班;二中统招生计划人600人。建阳外国语学校在我市招生计划 10人,顺昌金桥学校在我市招生计划200人,武夷学校在我市招生计划4人 。

3.经南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武夷山一中面向武夷山市招生实验班80人。

4.经南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武夷山二中(日语班)向南平市招生30人。

(二)录取条件

1.一中高中统招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化学、生物等三科实验操作和考查考试科目成绩均需合格;

(3)10门全省统考科目成绩等级均需达到C级以上(含C级)。

2.一中高中定向生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操作和考查考试科目成绩均需合格;

(3)10门全省统考科目成绩等级均需达到C级以上(含C级)。

3.二中高中计划的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物理、化学、生物等三科实验操作和考查科目成绩均需合格;

(3)10门全省统考科目成绩等级均需达到D级以上(含D级)。

(三)录取办法

1、在具备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学生填报的志愿(平行志愿),以投档分(文考总分和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1] 5号)等有关高中招生规定要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南平市中考总分在第65%位学生的分数。各高中校招生计划若未完成,不予补录。公办高中学校只能录取在本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录取未在本地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的学生,也不允许招收线下生。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生源,学籍不允许寄存到其它高中学校。否则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非南平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经我市教育局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在就读学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没有取得经我市教育局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应回其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3.农村生育一女并已绝育的家庭女孩录取高中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减免学费(2022年起取消)。

4.录取过程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如最低分数并列且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学科成绩高的考生;⑦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5.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同批次学校录取。放弃高中录取的考生,如需参加职业学校录取,须于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的2日内,向当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随后统一向我局基教中心上报放弃录取名单;考生如需参加职业学校录取,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补报五年制高职或中职学校志愿。

6.根据《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告》(闽发改服价〔2020〕588号)规定,“决定自2020年9月30日起废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等2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学生不再缴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中考以县(市、区)为考区,依省、市相关规定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由我市统一组织的答题卡扫描费、阅卷费原则上将按各辖区参加考试的学生数比例,由市、县财政分级承担(市属校原则上由市级财政承担。具体分担另文明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提前提请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7.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各校要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基{2019}39号),将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五)定向生招生

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减少初中学校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上级文件要求,实施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

1.定向生计划

从一中招生计划中划出50%的名额(人)作为定向生指标。

2.定向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按《南平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1〕5号),2021年定向生录取最低降分分值为50分。若生源不足最低分值可下调到60分。如仍未招满,不再补录。

3.各校定向生名额分配

按各校享受定向生资格的中考应届报考生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实行分校择优录取。

4.剩余定向生名额的使用

农村学校(含星村中学、兴田中学、五夫朱子学校、上梅中学、吴屯中学、岚谷中学、洋庄老区学校,下同)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农村七所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农村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城区学校(含一中、二中、三中、武夷中学,下同)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城区四所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城区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分别统筹后仍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全市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全市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符合下列条件的享受定向生资格

考生户籍必须在武夷山市辖区范围内,小升初没有享受政策照顾,非体育“二集中”的考生。

城区户籍学生:(1)户籍在城区,一中、二中、三中初一的入学新生(小升初的政策照顾生除外)分别在所在学校连续读满三年,期间没有转学或寄读(即指转学或寄读在外县市学校的考生不享受定向生待遇)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户籍在城区(崇安街道、新丰街道、茶场正式职工子女)通过补录(随机派位)到一中或二中,且连续三年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3)本市城区户籍(含武夷街道)的学生在本市乡镇初中学校实际就读且连续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乡镇户籍学生:(1)学籍在本市乡镇的考生,在乡镇同一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因建设东溪水库,吴屯乡双溪(旸角)村和小寺村的小冲、程墩、岚汤3个村民小组的库区移民子女安排到三中就读,在三中享受定向生资格。

6.从2018年开始,本市乡镇和武夷街道户籍的初一入学新生到三中就读,以及本市乡镇户籍的初一入学新生到武夷中学就读,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7.城区户籍新生入学后,在初中阶段,监护人在被监护人初中毕业前,买卖、转让其房产或迁移被监护人户口,将取消被监护人中考定向生资格。

8.定向生资格确认、审核工作

定向生资格确认和审核工作由各学校班主任、年段长、教务主任具体操作并负责把关,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务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各校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对定向生资格进行审核认定,要求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两周,无疑义后上报市招生办审批。

(六)注意事项

1.一中、二中严格按招生计划及学生志愿录取新生,学生录取后不得再次进行择校。

2.对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教育局一律不予承认学籍,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五年制高职与中职录取

1.五年制高职招生一律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不允许线下招生。招生对象为当年度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情况下,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60 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依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体育、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一律采取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在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结束后,按考生填报中职学校志愿择优录取。集中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再组织实施网上补报名录取的办法招生。

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另文通知。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广大考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校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各校要认真学习《武夷山市2021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武夷山市2021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微信、家校通、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特别是各校初三年级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让家长知晓《武夷山市2021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致家长一封信》回执要有家长签名,并由学校收回留存,以备检查。

本细则解释权归武夷山市招生委员会,未尽事宜,提交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处理。

武夷山市招生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本文来源:武夷山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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