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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继续教育创新难学吗?

学历继续教育创新

文/《在线学习》撰稿人 何曼

2021年年底学历继续教育创新,《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印发。作为1990年以来教育部在高校非学历教育领域出台的首份规范性文件学历继续教育创新,它将对非学历教育事业乃至高校的自身发展产生深远影响。随后,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属地高校对照《规定》开展非学历教育检查整改工作。

学历继续教育创新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定》,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下,《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社主办了线上研讨会,8745个终端线上参会学习。《规定》的关注度可以从中窥见一斑。

高校非学历教育进入规范管理新阶段。正确理解《规定》要求,对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省的规范管理要求、各高校按照要求落实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对标《规定》全面“体检”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将如何推动非学历教育发展格局的重塑?让学历继续教育创新我们拭目以待。

观察丨让非学历教育监管“长牙齿”

在非学历教育改革中,管理体制的改革居于核心地位,是关系到高校继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就规范高校非学历办学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定》政治站位高,同时也很接地气,系统全面地对非学历教育办学的各方面、各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引领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规定》有利于非学历教育更多地实现教育本身的价值。相对于学历教育来说,非学历教育的着眼点在于提升学员解决工作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促进社会持续发展,这也是教育最根本的价值。《规定》要求,高校要建立非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机制。要重视质量,满足学员的培训需求,让非学历教育回归非学历定位。

“让非学历教育回归做教育”,《规定》提出,合作办学要坚持高校主体地位,严禁转移、下放、出让学校的管理权、办学权、招生权和教学权,严禁项目整体外包。要求全面规范办学行为,遵循“管办分离”原则。强化了高校办学主体责任,规范了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

《规定》的指导性、可操作性,体现在诸多条款中,明确且具体。业内人士表示,希望好的政策不要只限于做表面文章,期待得到贯彻落实,让非学历教育监管“有力度”“长牙齿”。对此,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院校、相关企业形成共识学历继续教育创新:《规定》将大力推进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为推进高校非学历教育的有序、创新发展校准了着力点,各相关部门将全面细致深入地对标《规定》、自觉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各项要求,以规范为基,以创新为翼,在创新实践中推动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高校非学历教育正在进入规范管理新阶段。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强调,下一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定》,要从思想认识再深化、整改措施再到位、监管责任再压实三个方面下功夫。一个健康有序的非学历教育生态何时形成?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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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在线学习》杂志2022年1-2月合刊(总第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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